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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生物识别签证的通知
2024-01-04 13:28

根据中国法律法规并参照国际通行做法,驻哈巴罗夫斯克总领馆将于2024年1月15日起实施生物识别签证制度。根据该制度要求,申请人完成在线填表后(在线填表网址:http://cova.mfa.gov.cn),须本人携申请材料到总领馆递交并留存十指指纹。

以下签证申请人可免除指纹采集:

一、未满14周岁或超过70周岁的人员;

二、持外交护照或符合中国外交、公务、礼遇签证审发条件人员;

三、五年内持同一本护照在中国驻俄罗斯使领馆申办过签证并留存过指纹的人员,但需出示5年内获发的生物识别贴纸签证;

四、十指均残缺或十枚指纹均无法留存人员。

五、根据工作安排,2024年12月31日(含)前,对符合条件的一次或两次入境的商务(M)、旅游(L)、探亲(Q2)、过境(G)、乘务(C)类签证申请人免采指纹。

郑重提醒,伪造指纹或冒充他人留存指纹,将导致申请人被拒绝进入中国境内,由此引发的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驻哈巴罗夫斯克总领馆保留对上述规定和具体情形的解释权。

驻哈巴罗夫斯克总领馆

2024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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