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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面向在俄留学人员选拔项目遴选通知及申请受理工作安排
2021-02-07 16:43

  2021年国家公派赴俄乌白专业人才培养计划、俄乌白艺术体育类项目、在俄乌白优秀毕业生支持计划、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国际组织实习项目等将继续面向在俄罗斯留学人员进行选拔。各项目选派办法已在国家留学网公布(详情请登录https://bg.csc.edu.cn根据留学国别查找拟申请项目并下载相应简章及附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有关项目选拔类别、重点资助学科、专业领域及申报项目名称填写  

  (一)赴俄乌白专业人才培养计划  

  1.选派类别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24-48个月,应为在俄高校或科研机构正式注册的国家公派或自费留学应届硕士毕业生、自费留学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12-24个月,应为在俄高校或科研机构正式注册的国家公派或自费留学应届本科毕业生、自费留学攻读硕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  

  2. 重点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俄优势学科专业,包括精密科学、航空航天、机械制造、新材料、石油工程、医学、物理、化学、核能、船舶等理工类专业及法律、经济、历史、国际关系、社会学、新闻等人文社科类专业。艺术类、语言文学类专业除外(优秀高中毕业生支持计划留学人员申请继续攻读更高层次学位,不受专业限制)。  

  3.项目名称填写  

  网报时,“申报项目名称”选择“国外合作项目”“可利用合作渠道”选择“赴俄乌白专业人才培养计划”。  

  (二)俄乌白艺术体育类项目  

  1. 选派类别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12-24个月,应为在俄高校或科研机构正式注册的国家公派或自费留学应届本科毕业生、自费留学攻读硕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  

  2. 重点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音乐、美术、舞蹈、体育类专业。体育类专业重点选派冰雪运动相关专业。  

  3. 项目名称填写  

  网报时,“申报项目名称”选择“国外合作项目”“可利用合作渠道”选择“俄乌白艺术体育类项目”。  

  (三)在俄乌白优秀毕业生支持计划  

  1. 选派类别  

  应为在俄获得金质奖章、优秀毕业证书(Диплом с отличием)及在俄国家级(国际)大赛获得优胜名次的优秀自费留学生,申请在俄高水平院校(机构)继续攻读更高层次学位的留学人员。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6-48个月。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24个月。  

  本科生:48-60个月。  

  2. 资助方式  

  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供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3. 项目名称填写  

  报名时项目名称选择“国外合作项目”,派出渠道选择“在俄乌白优秀毕业生支持计划”。  

 (四)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国际组织实习项目等选派办法已在国家留学网“出国留学”有关项目专栏(www.csc.edu.cn/chuguo)公布,在项目检索查询。  

    二、选拔办法及时间安排(以下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一)对在外申请人,采取个人申请、驻俄使馆教育处审核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凡符合申请条件者均可按规定流程申请。  

  (二)申请时间  

  1. 赴俄乌白专业人才培养计划(第一批)、俄乌白艺术体育类项目:3月10日00时00分--31日23时59分,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关于应提交材料要求,请登录https://bg.csc.edu.cn/根据留学国别查找拟申报项目并下载相应简章及附件查看)。  

  2. 赴俄乌白专业人才培养计划(第二批)、在俄乌白优秀毕业生支持计划:10月8日00时00分--18日23时59分,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网址: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  

  3.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国际组织实习项目申请时间请查阅项目选拔办法。  

  三、申请受理工作安排  

 哈巴罗夫斯克边疆区、阿穆尔州、犹太自治州及萨哈(雅库特)共和国领区留学人员申请受理和资格审核工作由驻哈巴罗夫斯克总领馆负责。其他地区留学人员请联系所在地区中国使领馆。(馆区分布请查阅http://ru.china-embassy.org/chn/fwzn/lsfws/lqhf/  

  四、其他  

 1. 今年暂不收取申请人纸质申请材料,请申请人自行留存备查。  

 2. 申请人应对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是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资格审核不予通过;已获得奖学金的,取消资格。申请人未按要求上传材料或上传材料模糊不清、无法识别或材料和要求不一致的,视为无效申请,资格审核不予通过。

 3. 从即日起,哈巴罗夫斯克总领馆向申请人提供咨询服务。咨询电话:007(4212) 302353;电子邮箱: chinaconsul_khab_ru@mfa.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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